財庫局料引入香港最低補足稅或帶來每年額外稅收150億元



立法會一委員會今日(5日)開會討論修訂《稅務條例草案》,透過引入國際稅務改革方案BEPS 2.0框架下的全球最低稅和香港最低補足稅,去解決跨國企業的逃稅情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黎志華在會上指,現時跨國企業集團若於緊接目前財政年度前的4個財年中,至少兩個年度的綜合收入錄得至少7.5億歐元,集團需就所在營運的每個司法管轄區的收入繳稅15%。如跨國集團未來在港繳交的利得稅低於15%,香港可對集團徵收未補足的利得稅,預計由2027至2028年度起,每年能帶來額外稅收約150億港元。

黎志華強調,若本港不對相關集團納補足稅率,其他已實施BEPS 2.0的地區可以代為徵收,希望修訂條例以保障本港的徵稅權及稅收利益,並指本地絕大部分公司並不受條例影響。(vc/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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