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劍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巨寰宇全球人文會展中心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5)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民國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二)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
行使期間自113年05月22日至113年06月18日止,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及相關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3)提案及提名受理期間︰113年04月13日起至113年04月23日止17時前受理股東就
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提名。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4)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會總處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8號19樓,電話:(02)2696-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