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吉源-KY: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廣東吉多寶製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吉源控股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268,79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38,96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8,966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07,93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79,62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周轉
(1)公司名稱:湖北吉源印鐵製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吉源控股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268,79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2,32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8,966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1,28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6,24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周轉(增貸)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50,18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9,59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268,79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969,55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68.0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4.7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額度為廣東吉多寶與湖北吉源共同使用額度人民幣3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