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銓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烏日區成功西路300號203教室
(南山人壽教育訓練中心203教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三)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四)112年度股東紅利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定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3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一)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受理期間: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19日止
為受理股東提名期間,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4月19日下午5
時前寄(送)達本公司財務部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
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處所:銓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台中市烏日區中
山路三段688之1號,電話:(04)2338-8289)。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1.受理期間: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19日止
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4月19日下
午5時前寄(送)達本公司財務部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處所:銓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台中市烏日區中
山路三段688之1號,電話:(04)2338-8289)。
3.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
4.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