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廷鑫: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有關112年度財務報告,於文到次日20日內補行公告申報。


第30款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12年度財務報告
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本公司尚未委任會計師事務所
。目前已在積極尋找,待委任後將即刻進行查核(核閱)程序。
3.因應措施:待本公司委任會計師,將即刻進行查核(核閱)程序。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04月02日收到主管機關來文要
求文到次日起20日內(113年04月22日前)補行公告申報112年度
財務報告,必要時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