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昶虹: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經證交所通知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3/04/02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
第14款規定,為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
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3/04/03
5.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儘速釐清說明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