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廷鑫: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185條辦理處分不動產


第4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台南市仁德區保安路一段68號土地及廠房
3.交易價格: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4.交易相對人: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5.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6.預計讓與損益:不適用
7.鑑價機構: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精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8.鑑價價格:1,309,749仟元 ; 1,276,713仟元
9.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0.讓與營業、資產金額:新台幣677,152仟元
11.讓與營業、資產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淨額比例:84.27%
12.讓與營業、資產占資產總額比例:18.53%
13.經紀人: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14.經紀費用: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15.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長期之營運資金
16.決策過程:本案經董事會決議後,提請股東常會決議
17.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案該屬公司法第185條所列事項,故適用台灣證券交易
所營業細則第53-10條之規範,為符合繼續上市之標準,本公司將謹慎評估公司財務表
現及當時市場客觀情況執行之,以確保股東之權益。
1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4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