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寶得利: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超過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公司名稱:寶得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高明哲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超過三屆任期,依「公開發行公司獨
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高明哲先生具有專業學識與累積多年經驗,在就任期間為本公司提供重要
建言,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
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並給予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
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