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東森:代重要子公司東森新媒體控股(股)公司公告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王令麟先生
董事:廖尚文先生
董事:馬詠睿先生
董事:鄭吉崇先生
董事:吳健強先生
董事:陳清河先生
董事:雷 倩女士
董事:王世騰先生
董事:黃寶慧女士
董事:陳安祥先生
董事:鄭應娜先生
董事:何俊英先生
董事:蔡慶輝先生
董事:劉煌基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