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泰福-KY: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說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17
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3年5月16日收到交易所通知,因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顯示,
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核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依規定變更交易方法列為全額交割股。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於113年4月17日完成112年現金增資並收足股款,並於113年4月22日完成增
資新股上市,截至113年4月底自結財報之每股淨值已回復至10元以上,
財務業務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另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之1第2項第1款規定,
因第49條之1第1項第1款情事以致變更交易方法者,如「最近二期依規定公告申報
之財務報告淨值均逾新臺幣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者。」
得經交易所通知恢復上市有價證券之交易方法。
特此公告週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