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信立:公告信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信立一轉換公司債(簡稱:信立一,代碼:43031)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3年07月1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第53款

內容:依信立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3年06月11日至113年07月10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若本債券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執行對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3年6月11日至113年7月10日。
(三)、轉換債收回基準日:113年7月10日。
(四)、轉換債終止櫃檯買賣日:113年7月11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 113年6月11日。
(六)、收回價款發放日:113年7月17日採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交付予債券持有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七)、債券收回手續:
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 (113年6月7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13年7月9日)止,攜帶1.證券存摺 2.集保帳戶印鑑,至往來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贖回)辦理債券收回手續;證券商於收件後會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
(八)、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3年7月12日至原交易券商辦理轉換手續。如未於113年7月12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九)、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3 年7 月12 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