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門: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南港)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3段47巷2號3樓之一部分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1/11/30~111/11/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共172坪(含公共設施) (2)租賃期間3年(自民國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3)每月每坪新台幣900元,每月租金計新台幣154,800元(未稅)(管理費及水電費另計)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415,5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非關係人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民國81年2月購地自建,83年南港大樓落成啟用, 購地及建屋金額為新台幣5.54億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3)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2)租賃期間:3年(自民國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公司總務部門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具體目的:因應本公司生產需求,本租賃物件交通位置、坪數大小等條件      符合公司業務上整體發展的需求。 用  途:工廠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預計民國113年6月13日召開董事會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預計民國113年6月13日召開審計委員會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