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明揚:公告本公司取得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核准二廠復工函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24
2.公司名稱: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經審查本公司所送復工計畫書內容,同意復工
(復工範圍:本公司二廠,地址:屏東市經建路38號),本公司於113年5月24日
取得復工核准函。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依復工人力狀況調整生產排程與產能,與客戶及供應商保持聯繫調整安
排進出貨事宜。
(2)本公司積極配合主管機管要求之各項規定,以確保生產及員工的安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本公司二廠於112/9/22大火災害事件前佔原產能約35%,復工後產能逐漸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