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青新: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27
2.公司名稱:青新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60,000,000元,業經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04月24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695號函
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900,000股
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5,100,000股為配合辦理上市需要,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
全數提撥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本公司股票上市前承銷事宜,不受公司法第267條
第3項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證券承銷商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60,00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向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
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
數之七成為其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43.27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
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
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04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
定以新台幣45.0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5/31~113/6/4
(2)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6/7~113/6/12
(3)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6/11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6/13~113/6/14
(5)增資基準日:113/6/14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