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越峰: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許可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王鼎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3年5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獨立董事/王鼎章。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力錸(揚州)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揚州市揚州出口加工區揚子江南路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CIGS薄膜太陽能電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