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宜鼎: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簡川勝
(2)董事:李鐘亮
(3)董事:徐善可
(4)董事:朱慶忠
(5)董事:睿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錫熙
(6)獨立董事:王銀添
(7)獨立董事:林謂立
(8)獨立董事:楊鎧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簡川勝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簡川勝/擔任宜鼎芯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市南山區登良路恒裕中心B座80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產品的研發,設計,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