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福:本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6/13
2.公司名稱: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113年6月12日網路報導標題
「中福經營權再戰前夕 法院裁定大股東得行使表決權」
6.報導內容:「…..夥同市場派人士解任黃立中與另外2位董事的職務並展開補選,
後來經投保中心依法提起訴訟,法院判決補選程序因有瑕疵,選舉結果無效。」
7.發生緣由:自由時報113年6月12日網路報導標題「中福經營權再戰前夕 法院裁定
大股東得行使表決權」之內容:「…..夥同市場派人士解任黃立中與另外2位董事
的職務並展開補選,後來經投保中心依法提起訴訟,法院判決補選程序因有瑕疵,
選舉結果無效。」
本公司澄清投保中心從未對本公司111年8月17日股東臨時會提起訴訟,且相關訴訟
已於113年1月23日及同年1月25日重大訊息公告之,該媒體錯誤報導與事實不符,
特此公告。
8.因應措施: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