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星光: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第八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明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石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訊石信息諮詢(深圳)有限公司總裁暨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2,974,254權
贊成權數 72,795,377權,佔表決權總數 78.29%
反對權數 14,274,335權,佔表決權總數 15.35%
無效權數 0權,佔表決權總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 5,904,542權,佔表決權總數 6.35%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明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石明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訊石信息諮詢(深圳)有限公司總裁暨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13號有色大廈1001-1005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光通訊產業資訊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