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信大: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楊智雄、楊仁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楊智雄、楊仁雄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智雄: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楊仁雄: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長
    南京信融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區星甸鎮石窯村星綽路88號
南京信融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區星甸街道育才北路12號-68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貿易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區星甸鎮石窯村星綽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生產、運輸及銷售新型建材。
南京信融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環保新材料開發與服務等。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貿易有限公司:水泥銷售、建築材料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京信融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