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亞:代重要子公司星亞公告,113年6月21日收到科管局稱全體監察人解任公文,致不合公開發行要件,經詢櫃買中心後獲回覆,本公司依規定,遵此辦理而先行申請廢止,嗣補選監察人後再行申請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6/24
2.公司名稱: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子公司星亞公司前於113年6月4日為因應公開發行而修正章程,
刪除監察人相關規定並新增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之設置,並送請科學園區
管理局(以下簡稱科管局)變更修正章程登記(並無申請解任監察人)及申請
補辦公開發行併送登錄興櫃,星亞公司已於同年6月17日收訖櫃買中心之公
開發行核准函與登錄興櫃交易核准函在案,預計於113年6月25日登錄興櫃。
但113年6月21日收到科管局敘明全體監察人解任公文,並稱修正章程部分已經
刪除監察人規定,故逕行通知解任星亞公司全體監察人(星亞公司並未自行
申請解任監察人),導致星亞公司當下欠缺監察人,變成與申請公開發行之要件
有所不符。星亞公司與科管局詢洽送請登記並無解任監察人乙節,卻遭解任,
因此該解任之法律效力存有爭議,但未果;又櫃買中心認為星亞公司
登記上已無監察人,故不合公開發行要件,經詢櫃買中心後獲回覆,本公司
依規定,遵此辦理而先行申請廢止;星亞公司為合法令要件,目前預計於七月中下旬
處理監察人補選及相關章程修正作業,屆時完成監察人補選後,將立即持續進行 
補辦公開發行併送登錄興櫃作業。
6.因應措施:目前預計於七月中下旬處理監察人補選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星亞公司將補正相關程序,至所衍生法律爭議問題,另依法處理或訴追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