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燁輝:本公司代子公司鑫陽鋼鐵公告以自地委建方式與關係人交易簽訂工程承攬契約書


第20款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工程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6/26~113/6/26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新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契約內容: 委託新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案興建API 廠房增建工程-土木、鋼結構、裝修等工程。 (2)委託標的: 建築基地坐落於高雄市橋頭區芋林段1815等6筆地號。 (3)契約總金額: 約新台幣215,604,988元整(含營業稅)以內, 最終金額以實際結算為主。 (4)契約有效期限:本契約自簽訂之日起至保固期滿, 及承攬方之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為有效期。 (5)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契約書內容規定。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提升產能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6月26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6月26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