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為昇科:代重要子公司為升科(上海)科技電子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上海市浦東新區祝橋鎮金聞路A幢辦公室、B幢及C幢廠房、 公共休閒區、員工宿舍及車位等。
2.事實發生日:113/7/1~113/7/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元數量: a.A、B 幢廠房及公共休閒與走動區(含餐廳)共計5,100平方米 。 b.員工宿舍的租金與管理費用(共3間)。 c.停車位(共4個)。 d.C幢廠房區域共計150平方米。 (2)每單位價格:113/07/01~115/06/30期間 每月租金人民幣178,650元(含稅)。 (3)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3,944,318.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上海為彪汽配製造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營運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07/01~115/0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期間每月支付人民幣178,650元(含稅)。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資產評估師出具之資產評價報告 及鄰近地區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北京百匯方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金額人民幣4,155,9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險峰、李玉龍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張險峰(登記編號:41080062)、李玉龍(登記編號:11130089)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作為辦公及製造生產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3年07月0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3年07月0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為113年6月30日之租賃契約到期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