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達亞:公告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22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以無償方式配發
3.預計發行總額(股)::擬暫訂發行普通股計15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需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且期間未曾有違反公司勞
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保密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並達成公司所
設定公司營運目標。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份本公司得無償收回並辦理註
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並符合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全職
員工,且獲配員工資格將限為與公司未來策略連結及發展具高度相關性,並對公司
營運具重大影響性者,或關鍵核心技術人才等。
(2)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相關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達到吸引人才留任人才之目的,以共同創造
更高之公司與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擬以113 年6 月28 日之收盤價格296 元估算:假設係無償配發,發行後預估四年可能
費用化金額約為44,400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假設係無償配發,發行後預估四年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44,400 仟元, 對公司每年平
均每股盈餘影響約為0.36 元(以盈餘轉增資後股本計),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
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無。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
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
(2)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兩年內,得視實際需
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作業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