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鴻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66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共計新台幣36,600,000元
6.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101元,惟向櫃買中心申報案件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
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均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
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3,21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股數12.3%計450,000股
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3,210,000股依證交法第28條之一及本公司民國111年12月
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之權利,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辦理上
櫃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267條關於原股東僅先分認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承銷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
資金總金額、經申報生效後之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
期間等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未來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
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修正及其他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