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昶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7/28
2.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經本公司113/07/28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出售CHUNG HONG ELECTRONICS(BVI)CO.LTD股權案。
(2)提前改選董事案。
(3)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集案
(4)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委任案
(5)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聘任案
(6)本公司股東陸美君等三人依公司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自行 
召集臨時股東會案。
董事會決議:因公司已召集股東臨時會,故陸美君等股東
無召集必要。
(7)有關審計委員會召集股東臨時會案:
董事會決議:因董事會已決議召集股東臨時會,故審計委員會
所召集的股東臨時會已沒有另行召集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