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聯合再生:說明收受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表達欲終止太陽光電標租案契約之函文,本公司將依法採取法律行動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02
2.公司名稱: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國防部公開招標租地設置太陽光電案場,其中24案有使用陸製設備疑慮之案場中,
本公司佔其中4案,本公司就此4案,已全力盡速改善案場設備。惟於今日收受國防
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來函欲解除契約,實則本案未屆8月17日之改善期限,
且雙方持續溝通改善中,松山分院便逕自來函解除契約,本公司就此甚感遺憾。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就前述機關之來函,依法依約委請外部律師採取法律行動,以
捍衛公司及股東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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