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洲: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暨更名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6
2.減資基準日:113/08/0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13年6月1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及辦理現金減資案,
更名案業經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於民國113年07月05日經授商字第11330111610
號函核准更名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名稱由「新洲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
「炎洲流通股份有限公司」。現金減資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於民國113年8月1日證櫃監字第11302019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茲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本次更名及減資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份總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
換發比率: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原名「新洲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炎洲流通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由「新洲」更名為「炎洲流通」,
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171」。
(二)換發股票總數及金額: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
71,302,317股(上櫃普通股51,302,317股,私募普通股20,000,0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13,023,17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356,511,590元,銷除已發行 
股份35,651,159股(上櫃普通股25,651,159股,私募普通股10,000,000股)。
(四)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每股退還股款現金新台幣5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
(五)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35,651,158股
(上櫃普通股25,651,158股,私募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356,511,580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500股(即每仟股換發500股,減資比
率為50%)。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
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櫃檯買賣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
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二、本次更名及減資全面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三、更名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3年9月25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13年9月26日至民國113年10月4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9月29日。(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9月29日
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113年9月27日下午4時30分止,掛
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9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9月30日至民國113年10月4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3年10月4日。
(六)換發新股票暨上櫃買賣日:民國113年10月7日。(即舊股票終止上櫃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13年10月1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
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更名及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
新股。
(二)原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三)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現股舊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四)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
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
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五)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五、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相關
作業日程。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3/10/04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04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3/10/07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25,651,15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71.95%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減資換股作業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
本公司將另行公告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