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太普高:代重要子公司上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補公告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捐贈緣由: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贊助基金會從事公益活動。
3.捐贈金額:新臺幣5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澎湖縣泰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