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良得電:代子公司公告接獲應訴通知書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深圳市航嘉馳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本公司之子公司怡富萬電業(惠州)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4)粵0307民訴前調39033號
4.事實發生日:113/08/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一、深圳市航嘉馳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航嘉)向子
公司怡富萬電業(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怡富萬惠州)採購
定制線材,怡富萬惠州按照深圳航嘉設計生產出貨,且按照
要求排期備料,後因深圳航嘉拖欠貨款及後續合作開展不暢
導致部份呆滯庫存損失,經怡富萬惠州多次催款,深圳航嘉
仍拖延支付,故2023年初怡富萬惠州對深圳航嘉提起承攬合
同糾紛訴訟乙案,並於2024年6月經二審終審判決,深圳航
嘉應於判決日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怡富萬惠州貨款及呆滯
庫存損失本金共計人民幣3,340,066.93元(未加計利息)。
二、因深圳航嘉未在判決生效日10日內向怡富萬惠州支付上述判
決款項,因此,怡富萬惠州於2024年7月16日向深圳市龍崗
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於2024年8月1日立案待執行。
三、而深圳航嘉被怡富萬惠州起訴追討貨款後至二審終審判決,
均未提起品質反訴,僅在本訴中主張產品存在品質問題。在
深圳航嘉未按判決履行還款義務情況下,反而對本公司之子
公司怡富萬惠州提起告訴,並收到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的
應訴通知書,資料顯示深圳航嘉以產品存在品質問題並給他
們造成損失為由,要求怡富萬惠州賠付損失共計人民幣
71,777,974.26元,目前本案處於訴前調解階段,本公司已
委請律師辦理。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託律師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子公司怡富萬惠州對深圳
航嘉之應收帳款已全數提列呆帳,本案尚處於訴前調解階段,
對財務業務影響尚在評估中。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託律師事務所協助依法處理本案,以維護本公司之
合法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