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艾笛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參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
 發行轉換公司債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
  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
  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轉換公司債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實際轉換價格
基準日期及相關發行事宜,並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3)為配合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
  切有關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本次於國內發行轉換公司債如有未盡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