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寶徠: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就新北市三項土地開發案,簽訂合建契約等事宜。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09
2.公司名稱: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拓展本公司土地開發案源並增加營業收入,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就新北市《林口區力行段》、《板橋區江翠段》及《三重區五谷王段》
三項土地開發案簽訂合建契約等事宜。
6.因應措施:後續辦理完成後,將再提董事會報告並辦理相關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