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永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停止生產


第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09
2.事件緣由:
經過本公司經營團隊審慎評估,基於以下三項原因,待熱管理事業處
「車用業務」現有訂單生產完畢後,擬進行轉型並全面停止生產。
(1) OEM 代工業務減少。
(2) AM 售後市場開拓不易。
(3) 車用業務量持續萎縮以致產線稼動率不足,生產成本競爭力低。
連續多年處於虧損狀態。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
110 年產能為 240,000 台
111 年產能為 240,000 台
112 年產能為 240,000 台
113 年前二季產能為 120,000 台
4.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
110 年產量為 143,167 台
111 年產量為 130,581 台
112 年產量為 107,364 台
113 年前二季產量為 60,772 台
5.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
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停止生產後,產能每年減少約 240,000 台。
6.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
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停止生產後,產量每年減少約 120,000 台。
7.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
熱管理事業處「車用業務」113 年前二季占本公司合併營收比例約 36.51%
8.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不適用
9.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10.質押之資產明細:
依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本公司質押之資產(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為
新台幣217,138仟元。
11.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比例: 11.49%
12.決策過程:
本案於113年08月0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擬採取下列之一項或多項計畫,
停止「車用業務」:
(1) 設備出售
(2) 供應鏈轉移
(3) 客戶移回自己生產
(4) 部分項目直接停損
(5) 其他董事會基於股東權益最大考量之措施等方式
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將在股東權益最大化的考量下決定處置方式,並依法進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