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恒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億元
(2)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萬至2000萬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50至70元間。
每股實際發行價格經金管會申報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
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授權董事長於上述發行價格範圍區間
內,依當時市場狀況與證券商共同協議訂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由本公司
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採公開申購
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股數80%,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
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
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與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
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