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千興: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討論事項表示反對及保留意見


第44款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3/08/12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楊孟翰獨立董事/圓山國際開發(股)公司 負責人
魏墘城獨立董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雲林分行 經理退休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審計委員會
討論案/案由五:建議聘請前董事長葉碩堂先生為榮譽董事長,提請 審議。
(獨立董事陳易泓、法人董事代表歐勳明、王素珠提案)

董事會
討論案/案由八:建議聘請前董事長葉碩堂先生為榮譽董事長,提請 討論。
(獨立董事陳易泓、法人董事代表歐勳明、王素珠共同提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審計委員會
討論案/案由五
反對意見:楊孟翰獨立董事、魏墘城獨立董事
1.利益衝突:可能涉及到個人利益或與公司利益衝突,表達反對意見。
2.風險考量:因為葉董過去經營管理導致大量客戶的不信任,可能增加公司經營
的風險,獨立董事有責任提醒董事會並提出異議。
3.長期戰略考慮:與公司長期戰略不符,會對公司未來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4.必要性:目前公司營運和管理,經過努力已經屬於有監督、有流程、有計畫的規範
企業,董事會的結構和組成也是空前強大,葉碩堂前董事長目前還是可以透過其他
董事表達意見和現在的方式一樣,不存在另外聘請的必要。

董事會
討論案/案由八:
獨立董事楊孟翰報告113年第5次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反對意見書面說明:
1.利益衝突:可能涉及到個人利益或與公司利益衝突,表達反對意見。
2.風險考量:因為葉董過去經營管理導致大量客戶的不信任,可能增加公司經營
的風險,獨立董事有責任提醒董事會並提出異議。
3.長期戰略考慮:與公司長期戰略不符,會對公司未來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4.必要性:目前公司營運和管理,經過努力已經屬於有監督、有流程、有計畫的規範
企業,董事會的結構和組成也是空前強大,葉碩堂前董事長目前還是可以透過其他
董事表達意見和現在的方式一樣,不存在另外聘請的必要。
楊孟翰獨立董事補充反對意見:
1.根據我們5月份去跟象嶼進行協商,之前葉董經營時有毀約,所以導致我們被沒收
一筆200萬的美金,對方也表示說,如果還是葉董的經營團隊就不用再來談。
2.我們也去找了青山,青山說,在當年葉董在112年還是幾年的時候有毀約,毀約了
一次,青山也把我們列入黑名單。
3.7月30、 31,找了唐榮董事長,唐榮董事長說,千興也曾經毀約過,也是葉董經營
的期間,如果你們換了新的團隊,他們會在市場上去了解,如果可信也確認是新團隊
經營之後,會有小批量和我們進行做交易,恢復我們可以直接當場進行採購,不用再
透過第三方,這是對公司的利好,所以我們也暫時不考慮葉董有任何的身影穿插在千
興公司裡面,這是對所有股民利好的現象,所以跟幾位董事會報一下。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其他人也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