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系微:資金貸與他人(子公司)之交易實已於113年七月全數結束,經主管機關來訊要求更正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財務報表與XBRL揭露附表資金貸與他人”期末餘額”之更正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16
2.公司名稱:系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資金貸與他人(子公司)之交易實已於113年七月全數結束,子公司已於規定之借款期限
內償還金額,該項交易行為均符合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之規範。
經主管機關來訊要求更正112年7月起至113年7月止各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中”期末餘額”之更正及112年第3季至113年第2季期間各季合併(與個體)財務報表
與XBRL揭露附表資金貸與他人”期末餘額”之更正。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12年7月至113年6月各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
2)113年7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3)112年第3季至113年第2季期間各季合併(與個體)財務報表與XBRL 附註揭露事項附表
“資金貸與他人”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期末餘額:2,670(仟元) 原計算概念為最高借款額度金額45,750(仟元) 減 實際動支
金額43,080(仟元)
2)實際動支金額與期末餘額: 45,750(仟元)
3)期末餘額:2,670(仟元) 原計算概念為最高借款額度金額45,750(仟元) 減 實際動支
金額43,08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期末餘額:45,750(仟元) 等同最高借款額度金額45,750(仟元)
2)實際動支金額與期末餘額:0(仟元)
3)期末餘額:45,750(仟元) 等同最高借款額度金額45,750(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僅為資訊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