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合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調整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千元,發行總股數:30,000千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上述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計3,000千股供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計3,000千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計24,000千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付收購股款、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子公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
觀環境變化而致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
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