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聖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因子公司聖暉系統集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大陸之證券交易所上市而出具承諾案


第52款

1.董事會日期:113/08/27
2.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
聖暉系統集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暉集成」或發行人)
3.與公司關係及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本公司經由SHENG HUEI INTERNATIONAL CO. LTD.
持有聖暉集成65%股權
4.對公司或子公司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具重大影響之承諾事項暨影響內容說明:
本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及其他證券監管部門之要求出具承諾。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評
估對公司或子公司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並不致發生重大影響。
5.公司及子公司因子公司掛牌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
本公司經108年股東常會授權並於110年2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如
下。現為避免因客觀原因導致該等承諾已使集團整體發展受到限制或履行承諾不利於
維護聖暉集成股東權益之情況發生,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補充修訂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
。本次補充修訂內容係於原承諾的基礎上,考量市場現況、政經環境氛圍及風險控管
後,開放例外情況,以避免本公司及聖暉集成因承諾限制錯失商機,對本公司及聖暉
集成皆有正面效益,對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並不致有重大影響。詳細承諾內容詳(4)
說明,其餘承諾事項內容未變更,請參閱本公司110年2月25日重大訊息說明。

(1)關於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願鎖定和減持股份的承諾函
(2)關於上市後三年內穩定股價的承諾函
(3)關於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
(4)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避免與發行人同業競爭,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下屬企業現在及未來將
不會在台灣以外地區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從事與發行人及其下屬企業經營的業務構
成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的業務或活動,亦不會直接或間接控股、收購、兼併與發
行人及其下屬企業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如本
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下屬企業在台灣以外地區有任何商業機會可參與或入
股任何可能會與發行人及其下屬企業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本
公司將以適當方式將該等商業機會優先提供予發行人及其下屬企業,由發行人或其下
屬企業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收購有關業務所涉及的資產或股權。若發行人認為前述商業
機會/業務符合發行人及下屬企業業務發展需要,但由於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
自然災害等自身無法控制的客觀原因使得該等商業機會/業務不適合由發行人或其下
屬企業直接實施的,或者由發行人或其下屬企業直接實施該等商業機會/業務不利於
維護其權益的,從支持發行人發展角度出發,本公司可在與發行人充分協商的基礎上
,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業先行投資、收購或代為培育。本公司承諾,待
相關業務或資產符合注入發行人或其下屬企業的條件後,將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
管規則、符合發行人利益的前提下,優先以公允價格向發行人或其下屬企業轉讓相關
業務或資產。

(5)關於規範和減少關聯交易的承諾函
(6)關於避免資金佔用的承諾
(7)關於保證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承諾函
(8)關於招股說明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承諾函
(9)未履行公開承諾的約束措施
(10)關於利潤分配政策的承諾
(11)關於預先披露的承諾函
(12)發行人保證不影響和干擾發審委審核意見的承諾函
(13)關於股利分配的承諾函
(14)關於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納的承諾
(15)關於承擔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相關責任的承諾函
(16)關於承擔不動產瑕疵相關責任的承諾函
(17)關於發行人稅務合規問題的承諾函
6.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議日期:113/08/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