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明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代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取得越南土地使用權案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平陽省新淵市會義坊和平陽省北新淵縣新立鄉Vsip III工業區第124/125/147/148號/ 土地使用權
2.事實發生日:113/8/30~113/8/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50,000平方公尺 (2)每單位價格約USD177(元/平方公尺) (3)交易總金額約USD8,85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Singapore Industrial Park J.V. Co., Ltd. (2)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及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承租期間:至2067/1/3(約42年)。 (3)因越南子公司尚未完成設立,擬由母公司(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先行支付款項 ,待越南子公司成立,依合約進度支付款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價格參考:CÔNG TY CỔ PHẦN THẨM ĐỊNH GIÁ THÀNH ĐÔ成都估價股份公司所出具之使用權鑑價報告書。 (2)決策單位:113年08月30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CÔNG TY CỔ PHẦN THẨM ĐỊNH GIÁ THÀNH ĐÔ (2)估價金額:VND225,784,050,約USD8,977,497。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Ông Nguyễn Đình Phong (2)Phạm Vân Anh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Số thẻ: IX14.1173 (2)Số thẻ: XII17 1665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整體營運發展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8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8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依據2024/8/23(報告日) 台灣銀行平均匯率:TWD/USD31.96。 (2)係代尚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公告取得土地使用權,待新公司設立完成後,再行換約。 (3)本案取得之土地使用權鑑價報告金額尚不包含10%增值稅稅金。 (4)交易契約之議定,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台灣、 越南兩地相關法令規定,不超 過專業鑑價報告金額為限,依一般交易及誠信原則,完成後續交易合約之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