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灣大:本公司向數位發展部申請繳回900MHz頻段5MHzx2頻寬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03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履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2年1月18日核准合併案行政處分附款,本公司已於113年
9月3日向數位發展部申請繳回900MHz頻段5MHzx2頻寬。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業已完成900MHz頻段無線網路整併,以維持網路服務品質。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