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喬:代子公司泉州國亨化學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簽訂人民幣18億元聯合授信案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0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
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玉山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甲項金額為15.6億元,自首次動用起算屆滿7年
乙項金額為 2.4億元,自首次動用起算屆滿5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簽訂人民幣18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財務承諾:本授信案由國喬石化擔任連帶保證人,
並依合約規定在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有形淨值應維持約定之水準。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貸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貸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0.具體目的: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