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灣大: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1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7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條件、發行及轉辦辦法之訂定,以及
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本案展延或撤銷及其他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修正,或因應客觀
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或指定之人員核
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
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如有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