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申請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
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以不超過新台幣20億元為上限,並得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以不超過10年為原則。
8.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視當時市場情況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並提升
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發行生效後,將向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