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三商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30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總金額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授權
之價格區間內,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數之10%,計30,000仟股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數之10%,計30,000仟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數之80%,計240,000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分配不足一股部分原股
東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資本適足率。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授權之價格區間內另訂發
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其餘增
資發行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承銷商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
(3)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將
相對減少本次資金運用計畫所需金額;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將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