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09/192.捐贈原由:為扶持體育產業發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3.捐贈金額:新台幣3200萬元4.受贈對象: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