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1. 原公告日期:112/02/21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與地主就台中市北屯區土地簽訂合作興建房屋契約書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開發策略由合建分售改為自地委建,雙方合意終止合建契約。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影響銷售期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