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冠德: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與東安資產開發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建契約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0/03/22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擬與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148地號等16筆土地地主簽訂合建契約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故雙方合意解除合建契約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