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1.董事會日期:113/10/082.審計委員會日期:NA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1.本公司『城之樹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裝修)』委由關係人承攬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目前實際在任之獨立董事僅剩1人,致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擬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規定,以董事會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