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復盛應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重要子公司民盛應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釋股作業(補充113/9/6公告)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民盛應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盛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0/8~113/10/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4,0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臺幣120元 總金額:48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符合資格之股東及特定人 (特定人對象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員工、財務或策略性投資人為原則)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本交易後民盛公司仍為本公司之合併子公司,故無認列處分損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相關之基準日作業時程如下: (a)認股權利基準日:113/7/22 (b)原股東股款繳納期間:113/10/14~113/10/18 (c)特定人繳款期間:113/10/21~113/10/29 (d)認購股數交割與過戶:113/11/19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與決策單位:本公司股東會與董事會 價格決定參考依據:最近期民盛公司查核簽證與自結報表每股淨值 與本公司持有民盛公司每股成本,並洽請獨立會計師針對本次釋股 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2.36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釋股後持有民盛公司普通股20,429千股, 金額新台幣 1,450,500,000元, 持股比例 67.81%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58.71% 占歸屬於母公司權益:94.95% 營運資金:435,142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子公司民盛公司上市櫃並符合審查準則規定, 本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通過釋出4,000,000股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9月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9月6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林昶佑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北市會證字第278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本次釋股依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全體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可認購民盛29.6675837股,得認購股數達1,000股(含)以上者,始有參與 認購之權利。如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部份,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 2.原股東未於繳款期間內完成繳款者,視為放棄,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