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泰福-KY: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依法向債權人公告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15
2.公司名稱:Tanvex BioPharma, Inc.(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對各債權人發函通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民國(以下同)113年10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將與
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瑞生技」)進行合併,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
保瑞生技為消滅公司。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於本合併案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
由各方公司之董事長或其授權之人依據合併作業時程共同協商訂定之。
自合併基準日起,將由本公司設立之台灣分公司概括承受保瑞生技之一切權利義務。
三、本公司之債權人如對上述本合併案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
(113年10月15日起至113年11月14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
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376號13樓之1)
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