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財富管理(新加坡)更新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更新113年04月29日公告之內容)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3/04/29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租期:民國113年5月1日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
承租人可提前終止:承租人可提前兩個月向房東發出提前終止之書面通知;
惟必須在民國113年10月31日或之前發出通知。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變動緣由:雙方同意展延契約提前終止通知期限
更新後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租期不變。
承租人可提前終止:承租人可提前兩個月向房東發出提前終止之書面通知;
惟必須在民國114年4月30日或之前發出通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其他內容均未變更。